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的依据文件;3、生产作业方案;4、弃料和现场清理方案5、防洪影响补偿落实方案6、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7、技术审查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或技术机构的审查评估意见)8、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申请或者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审批;
(二)申请人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申请或者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申请材料,再次进行申请。
三、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994-6913011投诉电话:0994-6916006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办理地点:吉木萨尔县文明路和庭州大道交汇处(第一商业广场向东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