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纳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平诉四川海纳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4日16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吉木萨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四川海纳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平诉四川海纳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24日16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吉木萨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