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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发布时间:2025-01-08 10:47:17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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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4年8月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单位

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吉木萨尔县三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

付栋勋

91652327MA79ETNXXF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大有村西坝村民小组114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13.732万元,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书。

 2024年12月5日赵保才等15人投诉称在吉木萨尔县三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有镇三众公司新增大棚建设项目务工,吉木萨尔县三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拖欠从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施工期间的剩余工资未支付。经调查核实从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吉木萨尔县三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共计拖欠15名工人剩余工资13.732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8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吉人社监令字【2024】第313号,责令支付15名工人工资13.732万元,逾期该公司拒不改正;2024年12月24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吉人社监理告字【2024】第14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143号;2024年12月24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吉人社监理字【2024】第4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吉人社监罚字【2024】第45号,该单位拒不履行。

山东皓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隋志浩

91370783MACHM3K50J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关村村东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

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13.732万元,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书。

  2024年12月5日赵保才等15人投诉称在吉木萨尔县三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有镇三众公司新增大棚建设项目务工,总包单位山东皓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调查核实从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山东皓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拖欠15名工人剩余工资13.732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8日吉木萨尔县人社局依法向山东皓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吉人社监令字【2024】第301号,责令支付15名工人工资13.732万元,逾期该公司拒不改正。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