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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发布时间:2024-04-26 12:37:39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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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局2024年4月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单位

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马红刚

91650105228802368D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9号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拖欠19名农民工工资131.8206万元,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书。

2024年4月9日卢希望、叶锦等19人投诉称在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承建北庭故城遗址展示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二)工地施工,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拖欠2022年7月-11月及2023年3月-11月施工期间的工资未支付。经调查核实从项目开工(2021年3月)至2023年期间,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共计拖欠19名工人工资131.8206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4年4月11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吉人社监令字【2024】第59号,责令支付19名工人工资131.8206万元,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4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