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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10:20:26 来源: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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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经核查,新BR266挂(黄)、新BR119挂(黄)、新B23318(黄)等83台营运货车已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已不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现我局对新BR266挂(黄)、新BR119挂(黄)、新B23318(黄)等83台营运货车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现对该批车辆注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7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满后将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公示期内,我局仍然受理该批车辆的年审、补办手续,请各经营者抓紧时间办理车辆年度审验业务。

附件: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业户相关信息7.25.xls

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