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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17:57:15 来源: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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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本县农村公路网、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领导吉木萨尔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货运企业及营运车辆,维修驾培行业、运输站场、物流托运管理工作;做好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及油价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3.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秩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重要专用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桥梁的审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的审批;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指导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4.承担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编制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培训养护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依法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5.负责做好吉木萨尔县一般农村公路及客运站点建设的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村公路及客运站点建设的项目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交通行业价格、税收及相关政策。

6.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8.负责县交通战备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执法机构:路政稽查科、运输管理科、质量监督科

(四)职责分工:

1.路政稽查科: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桥梁的审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的审批;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指导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2.运输管理科:组织领导吉木萨尔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货运企业及营运车辆,维修驾培行业、运输站场、物流托运管理工作;做好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及油价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3.质量监督科: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秩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重要专用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编制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培训养护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依法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执法范围:吉木萨尔县

(六)、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