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符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证》上做好审验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由于各位业户名下货运车辆长期不审验,现决定注销下列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请以下车辆所属业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证件和手续至吉木萨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局窗口进行核实,按时审验或补审。逾期仍未整改的,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业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吉木萨尔县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清册表.xls
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