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和庆阳湖乡境内的国有土地,用途为油气电力设施和油气配套管线。现我局对该项目做如下要求:
一、该项目油气钻井井场总用地面积 5.4327公顷(国有土地5.4327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4.3165公顷(林地0.6205公顷、牧草地3.4268公顷、其他农用地0.2692公顷),建设用地1.062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61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65公顷);未利用地0.0536公顷(河流水面0.0536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7月10日-2026年7月9日。
二、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以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等形式给予他人使用。
三、按照《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在该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临时建造建(构)筑物的,结构不超二层;材料上无特殊要求的,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材料。
四、请你单位在获得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后,按协议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到期后按复垦方案及时开展复垦工作。
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