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办法(试行)》已经吉木萨尔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吉木萨尔县民宿提档升级扶持补助办法(试行)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充分利用民房资源,加快县域旅游民宿产业健康发展,助推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吉木萨尔县民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宿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补助范围
1.民宿客房卫生间升级。针对现有民宿、农家乐,业主对客房内的卫生间进行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提升民宿品质。
2.民房改造新建。村民科学规划自有住宅或闲散房屋,进行合理改造或新建,实现“民房变客房”功能转变。
3.集体资源开发。村集体整合闲置土地、老旧房屋等资源,开发特色民宿项目。
二、扶持补助政策
1.客房卫生间改造提升补助。对客房内卫生间进行加装或改造的,需满足以下条件:配备干湿分离卫浴设施、提供吹风机、安装低噪声排风设备,确保24小时冷、热水供应。验收合格后,每间客房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助。
2.新建及改建民宿客房补助。新建民宿客房装修改造需符合以下要求:卫浴干湿分离,配备电暖或地暖,达到单间及标准间标准,床品统一整洁,配备电水壶、吹风机、床头柜、衣架、座椅等用品,客房WiFi全覆盖。验收合格的,每间客房给予6000元一次性补助。
三、民宿健康发展保障政策
民宿客房设计保障。政府通过公开采购程序选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设计机构为民宿业主提供新(改)建项目的客房设计服务。民宿业主可在推荐的设计方案基础上自主选择或委托其他符合规范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民宿业主依设计方案施工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县文旅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文旅局提交设计方案的资金申请报告,依规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四、资金申报程序
1.申报启动。由县文旅局发布民宿发展扶持奖励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范围及相关要求,申报个人或村集体依通知提交民宿发展扶持奖励申请报告、申报表。
2.申报提交。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个人或村集体,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乡镇,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乡镇初审。各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查申报者是否符合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初审材料由各乡镇整理汇总后报至县文旅局。
4.现场验收。由县文旅局联合乡镇、专家对申报民宿进行实地验收,由专家对照验收标准,如实记录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意见。
5.结果公示。验收通过后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个人或企业补助资格有异议的,由评审小组开展调查审核,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资金兑现。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1.享受扶持补助的民宿必须符合安全用房标准,民宿业主参与接待的,业主生活区域与接待区域应相对独立。补助范围涵盖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类型,不包括季节性可移动式毡房与活动板房。
2.本办法中相关条款与我县其他奖补政策相关条款奖励标准不一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3.本办法中同一民宿只享受1种补助资金,且不重复补助。
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5.本办法由吉木萨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