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52327328902518A
住所(住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石河子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汤某文
2025年6月30日我局接到由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检出具的检验报告(2025B-J-SP07092),该报告检验结论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2024年10月8日生产的海棠果干,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135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未提出复检。2025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汤某文进行询问,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经核准,其他批次海棠果干均已销售完毕,无法进行送检固定证据,抽检批次海棠果干共生产50公斤,单价55.5元/公斤,货值金额2775元,违法所得2775元。
经查,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3.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4.产品投料及生产记录复印件1份,证明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涉案产品的数量。
5.检验报告1份,证明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检验报告。
2025年8月11日,本局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吉县)市监罚告〔2025〕77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小浆果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75元(贰仟柒佰柒拾伍元),处20000元(贰万元)罚款。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吉木萨尔县支行,地址:吉木萨尔县北庭路老客运站对面,账号:30070101040004450;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