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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台镇2025年清洁能源“煤改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6:25:20 来源:吉木萨尔县三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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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木萨尔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吉县政办〔2024〕29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三台镇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现就三台镇2025年清洁能源“煤改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三台镇辖区:新乐苑、兴牧小区、第三居民小区

二、实施内容

取暖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安装燃气壁挂炉。

三、实施方式

本次清洁能源煤改气采用方式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文件、价格清单等资料进行备案。

(二)工作人员完成价格资格审查、价格确认。

(三)供应商与居民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

(四)由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联合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五)通过核验后,按审计价发放补助资金。

(六)我镇将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备案的供应商产品价格进行市场询价,才可以在三台镇辖区推广销售设备。设备品牌、型号的选购由用户结合自身采暖实际需要,在供应商通过备案的品牌设备中自主选择,未备案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向用户推荐及安装。

四、补助标准

对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改造的农户,购买燃气壁挂炉,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比例为建设安装费用总额的80%,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最终以审计价格确认为准)。

五、供应商报名

(一)报名资料

有意向参与的设备经销商、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加盖公章(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厂家授权书(加盖公章);

3.产品合格证(加盖公章);

4.产品报价单:设备型号、价格、安装辅材价格、安装费用、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明细单(加盖公章);

5.售后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提交资料的时间

1.起始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2.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

    3.每日受理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三)提交地点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新区三台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心117办公室(一楼西侧)。

相应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相应资料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顾鹏飞,联系电话18099947566;王博,联系电话15199059062。

特此公告

吉木萨尔县三台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