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吉木萨尔县各重点场景网络信号质量,促进全县“双千兆”网络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提升边疆网络供给能力,充分发挥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和赋能作用,提高“双千兆”网络服务能力及“信号升格”“宽带边疆”覆盖水平,现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自治区“双千兆”“信号升格”“宽带边疆”建设行动为契机,立足全县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全面实施重点场景5G网络升级,以提升县政务中心、文旅景区、医疗机构、中小学校、交通枢纽、主要公路、重点商超、住宅小区、商务楼宇、乡镇农村、产业园区、矿区等重点场景为着力点,积极推动“信号升格”网络建设,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高效发挥“双千兆”网络支撑和融合赋能作用,为数字吉木萨尔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为吉木萨尔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底,实现各行政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学校、主干道路、重点商超、住宅小区、商务楼宇5G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文旅景区、产业园区、矿区5G网络连续覆盖,促进5G用户、千兆光纤用户占比显著提升。全县建成5G基站362座,推进旅游业、农业、医疗、教育等行业建设5G场景应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双千兆”网络覆盖重点提升“11类场景”5G网络信号,通过建设5G宏站,补充5G微站,完善室分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全地区5G网络信号覆盖,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千兆光纤资源部署,建设更多千兆光网小区,持续提升千兆光纤资源覆盖率。
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51456-2023), 以需求为导向,存在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需求的建筑物,应同步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结果为导向,要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要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以公平为原则,规定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要求,以保障终端用户有自由选择权益;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资源集约利用绿色发展。促进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各重点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
聚焦全县重点区域场景,特别是对南部伴山公路等主要景区及游客集散中心, 京新高速、五大高速、216国道、G335、S239公路等主要道路及交通枢纽,各级医疗机构,学校以及重要地区进行信号梳理,对弱覆盖区域制定5G信号补盲计划,推进重点区域5G宏站建设和千兆光纤宽带资源覆盖,促进5G网络由覆盖型向容量型转变。
(二)促进5G网络连续覆盖和质量提升
推进全县5G信号质量提升和促进所有乡镇5G信号连续覆盖,配合完成5G“点亮”工程。完善住宅小区千兆光网资源覆盖,完善小区电梯、地下停车场信号覆盖建设,提升农业园区、工业园区5G网络服务质量,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对以上重点区域内存量基站进行5G改造升级,强化5G和4G协同发展,加强千兆光纤网络资源部署,建立和完善通信管网,提升各区域5G网络覆盖率、光纤宽带资源覆盖率、10G-PON端口占比。
(三)促进5G应用推广
通过推进“信号升格”工作,促进和发展一批5G应用典型场景,围绕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挖掘和拓展 5G网络在制造业、医疗、教育、农业、交通、水利、商贸物流、旅游业等行业领域的应用,树立行业标杆和示范项目,促进基础电信企业和行业单位合作创新,探索“双千兆”网络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
(四)建立重点场景数据清单
针对11类场景,县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主动收集各行业重点场景清单(主要涉及建筑物名称、面积、经纬度、地址等物业点基本信息),并定期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季度及时反馈通信管理办公室。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核实重点场景中4G/5G信号覆盖情况,并制定各重点场景信号提升或升级改造计划,建立管控清单和全量清单,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协同地区通信管理办公室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统筹协调推进建设工作。
(五)免费开放公共资源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9号)要求,推动学校、客运站、医疗机构、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免费向4G/5G信号建设开放,建立免费公共开放场景清单,为通信运营商开展“双千兆”、“信号升格”和“宽带边疆”网络建设提供便利,积极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推进5G铁塔、微站、机房、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
(六)鼓励跨行业开放共享
鼓励电力、市政、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杆塔、管道、管廊、隧道、光缆、机房等资源在满足本领域使用需求以及符合规范标准、安全生产、友好协商、责任明晰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公允的市场化方式积极向“双千兆” 网络建设开放共享。
1.电力设施共享。开放电力塔挂载通信设备、电力杆挂载光缆,共享电力光缆纤芯承载通信传输业务,利用开闭所、配电室建设通信机房。推动基于5G 的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促进“发输变配用”各环节信息化监测与智能化控制。(责任单位: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公司)
2.市政设施共享。开放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沿线管孔等铺设通信线缆,利用照明杆、交通标志杆、交通信号杆、建筑物楼面墙面等挂载通信设备,开放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建设通信杆塔、汇聚机房、光交箱等通信设施。在城市道路规划、新建、迁改过程中,统筹和预留通信管道、过街管孔、城市综合管廊等资源。(责任单位: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公司)
3.交通运输设施共享。开放高速公路沿线管道资源铺设通信线缆,利用沿线征地范围内不影响公路运行安全、服务管理需要的可用空间建设5G基站设施和通信机房,研究论证利用高速公路龙门架、照明杆、监控杆挂载通信设备,利用沿线电力资源用于通信设备用电。推进车路协同、公路感知网络等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沿线的通信号覆盖水平,促进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开放铁路沿线槽道、管道、杆路、隧道等铺设通信线缆,利用机房、杆塔安装挂载通信设备。(责任单位: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公司)
4.通信设施开放共享。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电力、林草等领域沟通合作,为相关领域提供设备挂载、线缆敷设等空间资源,发挥通信网络赋能各行业的作用。
5.鼓励智慧杆塔发展。鼓励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协作完善智慧杆塔建设和维护标准,努力整合各类杆塔资源,统筹相关需求,建设智慧杆塔及配套设施,集约部署设备资源,推进“一杆多用”“一塔多用”,支持以智慧杆塔为载体的5G基站、移动物联网等设施加快建设及应用。
(七)强化资源要素高效协同
1.统筹推进跨行业规划衔接和标准落实。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当中予以统筹保障。统筹推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落实,做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未验收合格建筑物严禁接入公用电信网。(责任单位: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公司)
2.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用能保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设施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建设,保障移动基站等设施的电力供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就近引电需求,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电费价格。鼓励供电公司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协作,超前配置电力容量,对重要通信设施实行多路市电保障,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加快转改直进程,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打包直接交易,降低5G用电成本。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开展网络绿色化改造,加快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推广,降低基站功耗。(责任单位:国网吉木萨尔县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公司)
3.在通信基础设施新建和扩容建设中,需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吉木萨尔县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文物局、国网吉木萨尔县分公司、吉木萨尔县5G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解决“信号升格”和“双千兆”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落实、监督考核“信号升格”和“双千兆”建设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一规范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推进新建建筑物等公共区域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建立通信企业与建设主体单位沟通机制,完善“先建后拆、成本补偿”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根据《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GB51456-2023)要求,通信基础设施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信配套设施未按要求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其接入公共电信网。
(三)考核通报机制。吉木萨尔县5G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针对重点场景组织评测工作,通过现场评测、互联网应用数据监测等方式,形成常态化监测评测工作机制,通过随机采样、现场测试等形式组织抽查,评测重点场景覆盖效果,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发布移动网络信号覆盖评测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和示范标杆,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