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新环执法发﹝2021﹞274号)、《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以日常监察为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制定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等)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
二、抽查对象
根据日常监督和监管执法职责,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纳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结合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将被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随机抽查完成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抽查比例。
(二)严格按照污染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检查事项及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对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实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四)强化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力度,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内部联合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四、工作重点
(一)确定随机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检查一遍)。2025年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9家,每季度抽查不少于5家,年内完成全覆盖检查。
2.一般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是指除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外的其他监管对象。最低抽查比例:至少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目前共有一般排污单位134家,年内至少抽查一般排污单位20家。
动态管理“两库”信息。
按要求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相关信息,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严格履行抽查程序。
1.随机抽查工作以季度为周期阶段性推进,结合辖区检查人员和污染源数量合理制定季度随机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抽查计划按时完成季度随机抽查任务。
2.随机抽查计划应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新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电脑抽取方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及数量,由系统平台将随机抽查任务分配至相应现场执法人员;其他业务科室、部门可以采取人工揺号、抽签等方式。
3.执法人员接收随机抽查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随机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按照“十必查”的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执法终端将随机抽查结果录入.《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表》后提交上报,确保随机抽查数据的实时上传。
通过强化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合理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确保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四)及时公开抽查信息。
1.依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随机抽查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按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2.按照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可采用“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等简要的方式进行表述。
3.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4.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涉及保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可不予公开。
5.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工作应在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细化分类监管模式。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检查力度,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执法干扰,做好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信用监管、排污许可管理等制度机制的统筹衔接。结合本辖区的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被检查对象日常环境管理建设水平、违法记录等情况,在原有分类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被检查对象的环境违法风险的分类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高风险的企业加强监管和抽查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减少监管和抽查频次,做到精细化管控,差别化管理,违法必究,无事不扰。
(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