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现将排查报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吉木萨尔县九个乡镇,包括吉木萨尔镇、北庭镇、二工镇、三台镇、大有镇、泉子街镇、新地乡、老台乡、庆阳湖乡,各乡镇内村社区进行排查。
二、排查时段
排查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排查人员:张文治、张敏、苏勇以及各乡镇环保网格员。
三、排查内容
排查各乡镇村(社区)是否有污水坑及各企业场所的污水排放点及水塘、洼地、河道等疑似黑臭水体存在的地方。
四、排查结果
本次吉木萨尔县黑臭水体累计排查9个乡镇,排查范围内未发现疑似黑臭水体。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