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新人社办发〔2023〕32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232号)要求,按照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做如下公告:
一、请各参保单位于2026年1月16日前登录社保网厅完成单位浮动费率确认。
二、为减少补、退费情况,建议各参保单位于1月16日后再进行单位2026年1月社保缴费操作。
三、如各参保单位对上年度单位工伤发生率、工伤支缴率数据有异议,可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复核。
昌吉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0994-2355595
木垒县社会保险中心:0994-4823133
奇台县社会保险中心:0994-7245580
吉木萨尔县社会保险中心:0994-6916069
阜康市社会保险中心:0994-3525961
昌吉市社会保险中心:0994-2267905
呼图壁县社会保险中心:0994-4518974
玛纳斯县社会保险中心:0994-6650629
如您有疑问可拨打12345或12333
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