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吉木萨尔县社保中心于2024年8月15日举行《提高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回应了各方问询,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吉木萨尔县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吉县政办〔2015〕32号文件精神,通过举行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为《提高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二、听证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举办时间:2024年8月15日16:30;
听证会举办地点:吉木萨尔镇苇湖巷社区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基本情况
吉木萨尔县社会保险中心于2024年8月15日16:30在吉木萨尔镇苇湖巷社区四楼会议室召开《提高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陈述人应到2人,实到2人;听证记录员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参加人应到20人,实到20人,旁听5人,其中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1人,村干部代表1人,符合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相关规定,听证会如期举行。
按照会议议程,听证记录员首先核实了到场人员情况,并组织签到。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和参加人员,宣布了会场纪律。其次,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内容进行了陈述。到场的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向听证陈述人提出了相关问题。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提问进行一一回应,并作出详细说明。最后,听证主持人进行了总结陈述,听证会圆满结束。
四、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及意见
本次听证会各听证参加人共提出了2个问题及意见,分别为:
问题1:这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只提高了10元,为什么不能提高20元,30元?
问题2:为什么县级财政部分不能年年都提高?
五、听证会各方争议的主要问题
无。
六、问题及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会上各听证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各听证参加人对《提高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同意,无反对意见。听证陈述人对各听证参加人的提问逐一进行回应解答。具体答复如下:
问题1,解释说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人数基数大,覆盖面广,经测算本次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新增县级财政补贴每年220万元。本着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在原有县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0元。
问题2,解释说明:按照新人社发〔2018〕43号《关于建立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县人社发〔2019〕33号《关于建立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要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发展现状、财力承受能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和财力状况等因素,适时提出。综合考虑,本着可持续原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特此报告。
附件:《提高吉木萨尔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笔录.pdf
吉木萨尔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