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邵宇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3〕93号)、《关于富建等1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3〕94号),经2023年12月25日中共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党组第四十九次会议研究,同意:
刘晓荣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
王 韬同志任县财政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文星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项目推进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 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钟马荣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高 天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富 建同志任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飞同志任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玉同志任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潇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价格监测认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磊磊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强同志任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县植物保护检疫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明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碧文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援疆);
王 鹏同志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援疆);
免去:
马丽霞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许文曲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陈 琳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高宝福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周晓刚同志县技工学校校长(兼职)职务;
富 建同志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