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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政发〔2022〕106号关于岳云飞同志等2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8:16:02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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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MSER000/2022-000185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7-15
文号 吉县政发〔2022〕10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2〕106号关于岳云飞同志等2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JMSER000/2022-000185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7-15
文号 吉县政发〔2022〕106号
是否有效
名称 吉县政发〔2022〕106号关于岳云飞同志等2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庭工业园区管委会、准东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俞巧云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2〕48号)、《关于李明琪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吉县党干字〔2022〕49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7月1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岳云飞同志任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心专职副主任;

李明琪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严学林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飞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康文欢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边晓丽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俞巧云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刘汉骄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超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

余新川同志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

杨在琨同志任县公安局北庭派出所所长;

李宁宁同志任县公安局泉子街派出所所长;

徐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地派出所所长;

康飞刚同志任县公安局老台派出所所长;

免去:

马秀花同志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运红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继业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乌拉木・克里木同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汉骄同志县公安局新地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世龙同志县公安局泉子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钮红兵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超同志县公安局北庭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在琨同志县公安局老台派出所所长职务;

宋建刚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