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县政发规〔2022〕5号)文件精神,制定《吉木萨尔县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兑现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前期已征求过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工作要求,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该方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在2024年8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请拨打:0994-6995919(传真)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147072963@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可将意见寄至: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吉木萨尔县科学技术局
附件:《吉木萨尔县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兑现方案(征求意见稿)》
吉木萨尔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
吉木萨尔县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兑现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新备案或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180万元)
(一)新疆棘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资金 50万元
(二)新疆博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50万元
(三)新疆赛诺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50万元
(四)新疆华庭工贸有限公司(重新通过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30万元
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奖励资金(40万元)
(一)新疆同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新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资金 10万元
(二)新疆月花制衣有限公司获得新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资金 10万元
(三)新疆丰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 10万元
(四)新疆超越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 10万元
三、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6万元)
吉木萨尔县助创空间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新疆振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二工天元粮油制品农业专业合作社、新疆享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雪山田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奖励资金: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
四、通过绩效评估的星创天地奖励资金(5万元)
(一)农科汇星创天地(运营公司吉木萨尔县生产力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绩效评估:奖励资金 5万元
五、凡当年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的奖励资金4.5(万元)
(一)吉木萨尔县印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个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奖励资金 2万元
(二)新疆天山骄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个发明专利):奖励资金: 2万元
(三)吉木萨尔县德惠来工贸有限公司(2个实用新型专利):奖励资金:0.5万元
奖励资金合计:2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