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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3月1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8 17:16:27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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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8日-202032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69821060994-8367285

传 真:0994-6911658

通讯地址: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8号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700

序号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用矿渣年产5.1亿块环保烧结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吉木萨尔县

吉吉木萨尔县胜泰博荣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西10千米,厂区北侧为废弃砖厂,东、南、西侧均为空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3.984512°,E89.017640°,项目占地面积为44009.75m2,其中建筑面积11200m2,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为破碎车间、陈化库、移动式隧道窑等。辅助工程为办公楼、门卫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主要原材料为矿渣和建筑废料,主要工艺为:原料破碎、陈化、制砖与切坯、焙烧工段、成品堆放。

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为9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8%。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六级及以上)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措施;(2)加强对施工中的各类材料运输、堆放的管理。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材料的拉运,对沙石等材料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拉入现场,并尽快施工。(3)对施工场地或施工道路及易引起扬尘的路段定期洒水降尘。运营期:采用电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器对烟气进行处理,增设烟气换热系统,消除“白烟”;无组织排放粉尘:各生产车间均采取全密闭方式管理,原料堆场洒水降尘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2)施工生活污水利用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及时清运至临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3)不在施工场地冲洗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地埋式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建筑施工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于项目区内的场地回填平整以及区域的道路铺设,开挖量与回填量尽可能持平,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按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行期脱硫石膏、除尘器飞灰回收后用于制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工地布置时应考虑将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离敏感点相对较远的一侧,运输车辆的进出应确定固定运输路线,保持行驶道路平坦,减少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2)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运输等。运营期间设备采取隔震、减震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厂内行车速度,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①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瓶装液化气,最大限度保证钢瓶的质量;②参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用气系统,确保规范设计;③使用过程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使用;制定切实有效的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责任人员;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2

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片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本次工程供水范围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二宫梁村、上套子湾村、下套子湾村、东八分村、上长山村、下长山村、上木塔寺村、下木塔寺村、上韭菜园子村、下韭菜园子村、小龙口村、黑家湾村13个村组。

吉木萨尔县城乡供排水管理站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新铺设管道长173.650km,其中主管道长3.276km,管径315~160mm,(其中更换原管道长度2308m,新铺设968m)村内管道长170.374km。管道配套建筑物1726座,其中500m3清水池1座、阀井277座,减压池(阀)46座、水表井769座、沿线需穿越道路465处、穿渠159处、跨越洪沟9处。本工程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382.511m3/d。

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9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扬尘

① 在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引起扬尘,防止建设地块周围环境的TSP浓度升高。② 施工厂界设置1.8m以上的封闭式或班封闭式路栏。③ 洒水降尘。一般情况施工场地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④ 在进行回填作业时,应做好洒水降尘,泥土不可随意抛洒,回填时尽量降低回填土高度。⑤ 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⑥ 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⑦ 项目完成后应尽快完善原有绿化,消纳剩余土方,防止雨天造成二次污染;2)针对燃油废气,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控制施工区大气环境污染。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现场设施工垃圾分检站,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洒水降尘。(2)对于可回收的施工垃圾,如:废旧管材、塑料等要分门别类的进行分检,以便回收利用。(3)对于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则放入垃圾站并及时清运。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得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4)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在工程沿线就近选择开阔地低洼处作为工程弃渣场,进行弃渣堆放,并对弃渣场进行生态修复,播撒草籽等方式,避免由于土方的堆积对周边环境的污染。(5)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6)对于建筑垃圾,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统一处置,将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

(7)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对一些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可安装吸声材料搭建隔音棚降噪。(2)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3)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8:00期间施工。

4)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5)大型运输车在敏感点行驶时,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6)施工路段在居民点附近施工要设置硬质围挡,高度大于2.5m,必要时可建立临时声障。(7)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作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8)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预防措施① 在项目区规划中,应结合流域规划,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和配置水资源,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采用高新节水技术、合理开发土地面积,保证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② 工程占地和施工路线选择时,应避开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禁止对与项目无关植被进行破坏和砍伐;确实应工程需要无法避让的天然植被,应当由建设单位事先获取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以进行占用。③ 做好施工规划、组织工作,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尤其是减少对荒漠植被的扰动面积;严格限定施工车辆、机械必须行走规划的施工道路。(2)保护措施① 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严禁干扰和破坏项目区内暂时未利用地和项目区外围的荒漠土壤、植被,并加以保护,保证外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为项目区能够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的条件。② 在施工阶段,应当有计划的分期进行管道的铺设工作,有计划、有措施的进行施工,既可以降低对现状生态造成的影响,也可以使本工程早收益。(3)恢复受损区域生态功能的措施

3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片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工程供水范围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片区的庙湾村、东泉村、甘沟塘村、曹家山村、山口子村、白杨河村、白杨河哈萨克族牧业村7个村组。

吉木萨尔县城乡供排水管理站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更新管道101.87km,配套建设分水井59座,减压井46座,水表井408座,排气井6座。新建首部截潜流工程2座,新建水厂1座,配套净化设备2套。穿路96次,穿渠29次,穿洪沟20次。工程为Ⅳ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2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1)扬尘① 在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做好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尽量避免或减少引起扬尘,防止建设地块周围环境的TSP浓度升高。② 施工厂界设置1.8m以上的封闭式或班封闭式路栏。③ 洒水降尘。一般情况施工场地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如果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④ 在进行回填作业时,应做好洒水降尘,泥土不可随意抛洒,回填时尽量降低回填土高度。⑤ 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⑥ 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⑦ 项目完成后应尽快完善原有绿化,消纳剩余土方,防止雨天造成二次污染;2)针对燃油废气,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控制施工区大气环境污染。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现场设施工垃圾分检站,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洒水降尘。(2)对于可回收的施工垃圾,如:废旧管材、塑料等要分门别类的进行分检,以便回收利用。(3)对于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则放入垃圾站并及时清运。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得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4)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在工程沿线就近选择开阔地低洼处作为工程弃渣场,进行弃渣堆放,并对弃渣场进行生态修复,播撒草籽等方式,避免由于土方的堆积对周边环境的污染。(5)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6)对于建筑垃圾,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统一处置,将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

(7)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对一些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可安装吸声材料搭建隔音棚降噪。(2)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3)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8:00期间施工。

4)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5)大型运输车在敏感点行驶时,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6)施工路段在居民点附近施工要设置硬质围挡,高度大于2.5m,必要时可建立临时声障。(7)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作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8)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预防措施① 在项目区规划中,应结合流域规划,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和配置水资源,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采用高新节水技术、合理开发土地面积,保证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② 工程占地和施工路线选择时,应避开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禁止对与项目无关植被进行破坏和砍伐;确实应工程需要无法避让的天然植被,应当由建设单位事先获取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以进行占用。③ 做好施工规划、组织工作,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尤其是减少对荒漠植被的扰动面积;严格限定施工车辆、机械必须行走规划的施工道路。(2)保护措施① 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严禁干扰和破坏项目区内暂时未利用地和项目区外围的荒漠土壤、植被,并加以保护,保证外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为项目区能够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的条件。② 在施工阶段,应当有计划的分期进行管道的铺设工作,有计划、有措施的进行施工,既可以降低对现状生态造成的影响,也可以使本工程早收益。(3)恢复受损区域生态功能的措施

4

吉木萨尔县林场场部(南山伴行)公路建设项目(二期)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大有镇、泉子街镇、新地乡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应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2)材料临时堆场应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另增占地,远离居民区敏感点,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并应定时清扫、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严格控制运料车装料数量,避免沿路抛洒;粉细散装材料在卸运时采用有效方法削减扬尘污染;弃渣运送时,要加盖篷布,做到不散落;(3)运输物料的道路应配备洒水车给路面定期洒水,保证道路表面密实、湿润,防止因土质松散、干燥而产生扬尘;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车辆的车厢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并对车辆经过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4)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①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裸露搁置超过60天的,建议种植成本不高、覆盖性强、生长较快的草本植物,实现临时绿化。②土方、黄沙、水泥等散货物料的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控制堆垛的堆存高度小于5m;土方、黄沙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保证堆垛的湿润,并配备篷布遮盖。(5)项目抑制扬尘用水取自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机械冲洗水,采取洒水方式控制施工扬尘。(6)施工道路泥尘量一般较大,施工车辆会将泥尘带出施工现场,故应对施工现场驶出车辆进行清洗,同时在车辆进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7)遇天气久旱,对堆放的黄砂,开挖的土方,工地地面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应经常洒水;遇恶劣天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设置围栏,定时洒水防尘。(8)建筑材料、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喷水或加遮盖处理,以防运输途中扬尘。对于不慎洒落的废渣、材料等派专人负责清扫,避免引起二次扬尘污染。(9)各施工段应设置1名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10)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期的环境减缓措施写入合同文本中,并加强督促与检查,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减缓措施落到实处。(12)施工作业时应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新政发〔2014〕35号)的相关要求(13)施工作业时应遵守《自治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新政发〔2018〕66号)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1)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吸油纸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2)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附近乡镇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在不能集中进行的情况下,由于含油污水的产生量一般不大于0.5m3/d,因此可全部用固态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3)根据废水特征,在各施工场地内均设置1套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生产废水(砂石料冲洗水、车辆机械冲洗水等)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水首先循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土场的洒水防尘,不向外排放,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沉淀物运至弃土(渣)场。(4)施工过程筑路材料、建筑材料、填方(如碎石、粉煤灰、黄沙、泥块等),如不妥善放置,遇大风、暴雨冲刷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应建全封闭临时堆放棚,材料堆放场、挖方、填方四周应挖截留沟,以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截留沟废水汇入简易沉淀池。(5)施工方在施工期选择已建成的建筑作为施工生活营地,以减少对施工生活废水的处理,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6)对于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由于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的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7)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水及施工废弃物随意排放。(8)桥梁基础施工时,将开挖出的渣土或钻孔桩挖出的渣土运出河流范围外排放,并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坚持先拦挡后弃原则,严禁向水域弃渣。(9)桥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桥梁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好施工现场,以防止施工废料等垃圾随雨水进入水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集中居民点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2)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机。(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工程招标时,将降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4)施工工段经过敏感点所在路段时,应该尽量减少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周围修建临时围墙作为声屏障或采用移动式声屏障,以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由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配置个人防护措施。(6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非敏感路段晚上施工时,尽量减少使用机械,多安排人工干活,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7)项目施工期间,建设方应该配合交通管理部门,优化交通组织,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沿线居民和单位的出行需要,尊重居民出行习惯,鼓励公共交通出行,保障行人、非机动车优先的原则。8施工运输车辆,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选择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少的路线。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村镇、学校,应减速慢行,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2)对与施工产生的弃土,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水溪沟自采料场内现有取料坑的填筑及场地整平等恢复工作。(3)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4)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相应的适当防治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6土壤分层开挖,分层回填。表土集中保存,篷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7)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8)加强施工管理,严禁随意弃土。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取料时要合理规范,避免将来坍塌导致自然景观的再破坏;部分未用弃土填平的区域要整形、与周围景观协调。(2)弃土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压实,并采取植物恢复措施,保证土(渣)体结构稳固,维持弃土(渣)安全,同时植被恢复的作用对景观恢复也有一定的作用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的消减和控制涉及面广而且复杂,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倡导清洁能源,发展燃气(天然气、液化气)汽车。(2)安装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老旧破车。(4)加强道路养护,改善道路状况。(5)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维修系统,对机动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和维修。

2水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道路营运后,由于汽车尾气及路面材料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SS、石油类等)随降雨产生的路面雨水径流而进入道路沿线设置的排水沟内自然蒸发,确保不进入渭户沟、长山干渠和吾塘沟干渠内,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为了把本工程建设带来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必须在运营期实施减轻噪声污染的具体措施。(1)严格执行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机动车噪声的控制,对超标车实行强行维修,直到噪声达标才容许上路行驶。逐步淘汰噪声较高的车量。指定机动车单车噪声的控制规划和目标,逐步降低其单车噪声值,是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2)道路路面采用减噪材料本工程道路采用SBS改性沥青砼路面,根据乌鲁木齐市交通科研所的试验结果表明,铺设这种减噪路面,可以使单车的噪声级降低2~5dB(A)。(3)路政部门应做好对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及时修复。(4)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严格限制车速,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在道路两侧有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路段设立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限定时速不得超过设计时速,降低交通噪声源强。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道路养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须按照相关规定拉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此外,道路管理部门应严控未进行有效遮盖的车辆上路,以防止洒落。运营期应在公路沿线设置垃圾箱,收集行人产生的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恢复要求(1)取料结束后,经土地整治后,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工作,生物防护采用乡土植物种类。(2)区域弃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土(渣)体表面进行整平处理,并待沉降稳定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工作,生物防护采用乡土植物种类。(3)本项目取料、弃土均在水溪沟自采料场内进行,植被恢复过程中应注意区域的协调一致,合理控制植被密度,追求自然天成的效果,尽量减少区块整齐、行距一致、物种单一的人工痕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