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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内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发布时间:2024-07-17 21:56:51 来源: 吉木萨尔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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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疆内)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第十条,第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2022年,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自然人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流程图:

受理条件:疆内户籍群众,因投靠配偶,需要将本人户籍在新疆范围内迁移的。

咨询方式:0994-6913033

办理地点: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辖区民警受理、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民警在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交业务申请,二级审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

周一至周五 冬季 全天 10:30:00至18:30: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否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居民户口簿

审批结果样本:

申请材料(申请表可作为附件附后):

1、结婚证;2、配偶居民户口簿;3、本人居民户口簿;4、随迁的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居民户口簿;(此项可以多选)5、本人与随迁人员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的,提供随迁人员与本人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