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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0:33:01 来源:吉木萨尔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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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2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生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县国有资产总额164.65亿元,同比增加1.69亿元,增长1.04%,负债32.8亿元,净资产131.85亿元,资产负债率19.92%。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8.9亿元,占比53.99%;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5.75亿元,占比46.01%。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8.9亿元,同比增加14.8亿元,增长19.97%;负债总额3.9亿元,同比增加0.6亿元,增长18.03%;净资产总额85亿元,同比增加14.2亿元,增长20.06%。其中:固定资产21.81亿元,在建工程29.51亿元,公共基础设施30.44亿元,保障性住房1.68亿元,无形资产0.19亿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末,县属国有独资企业3家,二级全资子公司19家、三级全资子公司7家,参控股公司22家,代管1家。资产总额75.75亿元,同比减少13.11亿元,下降14.75%;负债总额28.9亿元,同比减少11.29亿元,下降28.09%;所有者权益46.85亿元,同比减少1.82亿元,下降3.74%;资产负债率38.15%,同比下降7.08%;营业收入总额4.87亿元,同比增加1.42亿元,增长41.16%;利润总额0.35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土地资源情况:全县土地总面积81.42万公顷,其中:国家所有74.79万公顷,集体所有6.63万公顷。全县耕地9.23万公顷,园地0.18万公顷,林地28.49万公顷,草地22.0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95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2万公顷,其他土地16.54万公顷。

矿产资源情况:全县已发现矿种29个,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16.8%,有资源储量的矿种10个,主要有煤炭、石油、油页岩、石灰岩等。全县共统计上报矿山25个,其中:厅发证7个、州发证1个,县发证17个。开发利用矿种4种,年产固体矿石总量221.84万吨。全县能源矿产主要包括煤炭及油页岩,其中:煤炭查明资源量8.1亿吨,2024年采出量13.56万吨;油页岩在二工河地区查明资源储量594万吨,现尚未开发利用;在石场沟、木塔寺、吴家湾地区查明资源储量11.66亿吨,2024年采出量为0。非金属矿产主要为石灰岩,分布在县城以南的南部山区一带,目前已知有四处矿点,预测储量为1.44亿吨。

水资源情况:全县长年流水河流有6条,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3.01亿m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18亿m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0.83亿m³。全县共有中小型水库15座,总库容0.56亿m³,汛期审批蓄水量0.4亿m³,非汛期审批蓄水量0.47亿m³。全县合法性认定机电井1062眼,其中:农业机电井935眼,工业、生活、绿化、养殖机电井127眼。全县干支渠系总长1229.37公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1。

森林资源情况:全县林地面积356.57万亩,其中:南部山区林地面积55万亩,县直属北部荒漠区国家级公益林192.51万亩,人工造林总面积23.75万亩。

草原资源情况:全县草原总面积905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759.5万亩(包含人工牧草地9万亩)、不可利用面积145.5万亩,草原平均综合植被覆盖度37.33%,享受奖补政策草原面积586.13万亩。吉木萨尔S239沿线国家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总面积23.25万亩,建设有封禁管护站1座,围栏78千米。

野生动物资源: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主要分布在天山南部山区及北部荒漠区等地,北部荒漠区野生动物有:蒙古野驴、哦喉羚、草原斑猫、赤狐、沙狐、艾鼬、草兔等多种啮齿类;金雕、玉带海雕、苍鹰、大鸨、小鸨等鸟类及荒漠麻蜥等爬行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种。天山南部山区野生动物有:雪豹、北山羊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鹿、盘羊、棕熊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暗腹雪鸡、秃鹫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啄木鸟、山鸦、猎隼、红隼、灰背隼、鸠鸽、鸬鹚、灰鹤、棕头鸥等。

野生植物资源情况:北部荒漠区野生植物主要有:国家三级保护植物梭梭、白梭梭和肉苁蓉等。天山南部山区野生植物有:雪莲、天山云杉、天山圆柏、百合、桦树、山杨、苦杨、蔷薇、忍冬、甘草、芦苇等。

(四)粮食储备资产

我县现有储备应急面粉375吨,储备于奇台县,其中:在新疆金都面粉有限公司储备应急面粉200吨;在新疆新粮华麦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应急面粉175吨。

(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目前,我县暂无金融类国有企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1.资产采购严格有度,合理配置新增资产。根据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单位内设机构及编制人数配置资产,秉持厉行节约、调剂优先的原则,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购计划,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截至2024年末,共审核通过固定资产采购计划269条,涉及单位88个,涉及金额0.17亿元。

2.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强化资产处置监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处置流程办理资产处置事项,遵循资产处置行为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确保资产处置程序合法合规。会同机要保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发文,明确涉密资产的入账要求及报废处置流程,防止国家秘密流失。2024年全县共处置资产1.58亿元,涉及单位55个,其中:无偿划转1.39亿元;报废0.17亿元(收回残值收入3.03万元);转让0.02亿元。

3.开展闲置资产清查,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开展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吉木萨尔县闲置资产盘活台账》,共摸排出闲置资产33项,原值1.33亿元。各单位闲置、长期低效使用等资产通过公物仓调剂周转,由分散化使用变为集约化使用,实现资产循环利用,避免资产闲置浪费。截至2024年末,入仓资产723件、出仓380件,领用率52.56%。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1.完善主责主业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坚持结构优化、主业聚集、产业协调原则,充分征求各企业意见并结合发展规划,印发《关于确定吉木萨尔县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的通知》,明确县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范围,督促国有企业聚焦实业、做强做专主业,合理动态调整企业主责功能,推动企业内部优化和提质转型。

2.建立健全现代化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定下发《吉木萨尔县县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暂行办法》,逐步探索在吉木萨尔县北庭热力有限公司、新疆庭州祥隆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委派总会计师及国企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的落地执行,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4名,一对一向国有企业委派,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强化企业经营风险管控,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3.持续开展“两非”“两资”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等工作。2024年组织国有企业建立并完善产权登记台账,及时更新维护产权登记系统;清理非主业、非优势产业8个,退出参股企业4家;开展2轮资产统计工作,共摸排出闲置资产1.07亿元,同时督促各企业对可处置的资产通过拍卖、出租、投资等交易方式进行处置,加强国有资产高效利用,共处置资产原值1033.4万元,产生处置收入699.5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加大

1.矿产及土地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完善储量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矿山企业动用储量检测台账,专人负责储量动态监管工作,2024年完成11家矿山生产企业储量年报编制工作;下发土地卫片1301个,卫片上报审核通过率为100%;上报报件32个,涉及项目37个,申报面积305.57公顷,其中:已审批24个,批准面积245.54公顷;正在审批2个,面积2.25公顷;剩余6个因报件系统关闭,已做退件处理,2025年重新上报;上缴土地出让金1.47亿元,矿业权出让收益0.34亿元。

2.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我县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年开展巡河1818次,水行政执法巡查250余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起,罚款13.72万元,补缴水资源费7.95万元;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73次,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83份,批复83个,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660.56万元;开展安全部署会议及各类安全培训127场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40处,全部完成整改。

3.林草资源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全年开展巡林1745次,森林草原防火巡查检查50次,排查隐患3个,全部完成整改;对11家违法占用草原的工矿企业进行处罚,恢复草原264.2亩,收缴罚款24.22万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63份,采伐蓄积7143.52m³,出材量4497.42m³;办理占用林地93宗涉及749.64公顷,办理永久占用草地61宗涉及218.13公顷,办理草原直服项目1宗涉及16.58公顷,办理草原临时占用56宗涉及330.07公顷;上缴林地补偿费0.97亿元。

(四)粮食储备资源管理不断优化。

依据《自治区地方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2024年申请应急面粉采购预算135万元,与奇台县两家面粉厂签订代储协议,积极开展应急面粉采购工作。每月对应急面粉储备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粉质量、库存数量以及仓储环境的实时状况,确保储备面粉时刻处于良好状态,2024年共开展应急面粉检查13次,查出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资产管理基础有待夯实,虽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制度管理体系,但在经营性资产规范管理方面仍存在缺失和滞后,部分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主招租或出租期限过长。二是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清。部分单位资产存在资产未入账、入账信息不准确等现象,房屋资产由于住房政策调整、资料缺失等因素,未办理相关产权证,致使可用资产难以合理化、规范化管理。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单位之间出租、出借资产支配使用时随意性较大,忽视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确认问题,对国有企业应收账款未建立催收机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国有企业公益性资产占比较大,管理及维护成本较高,几乎无盈收,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进一步影响国企的整体运营效果。三是历年来国有企业承担政府代建项目较多,因工程监督管理不严、缺乏相关部门决策依据等未能及时转固或移交主管部门,导致在建工程存量较大,影响资产负债率及可持续发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矿产资源方面。金属矿产未开展系统调查,矿产资源潜力不清;已查明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尚不能满足新型工业化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需要;勘查新发现矿产种类少,矿业经济结构单一。二是水资源方面。按照水资源“四级分配”原则,乡镇落实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不到位,未做到以水定地,存在挤占林业用水、超面积种植、偷采地下水,导致水事矛盾频发。三是林草资源方面。林地修复难度大,林农种植及管护人工林的积极性不高;山区草场退化严重,草原管理、保护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

(四)粮食储备资产管理方面

外县存储应急面粉脱离了本县日常监管的直接范围,实地检查的频率和便利性大打折扣,对库存数量的精准核查、面粉质量的实时监控及仓储设施运行状况的了解都变得更为困难,不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资产主体责任,强化资产管理观念,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克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收益管理,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三是资产主管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清查摸底,督促完成资产产权确认登记,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依据,同时充分利用“公务仓”集中管理模式,提高资产调剂使用率。

(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规范化管理

一是根据国有企业资产的权属、价值以及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资产台账及卡片,明确资产使用动向。二是建立国有企业公益性资产台账,督促制定公益性资产剥离方案,按照方案逐年有序剥离,进一步筛选企业闲置资产,将可处置的资产依法依规盘活,加强国有资产高效利用。三是督促国投集团建立完善代建工程项目移交清单,加快未完工项目工程进度,依法依规及时将代建项目移交至相关部门,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良性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实施绿色勘查,加强对砂石、粘土矿产开采管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建立严格的水资源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水资源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实时监测各行业用水情况;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规用水行为进行举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加强森林草原生态治理、管护工作,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出现违法征占用林草地现象,加强林业生态用水配给监督力度,引导我县林农做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四)进一步规范粮食储备资源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委托奇台县发改委依托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应急面粉实施线上监管,将应急面粉数据信息共享;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对接,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实时掌握应急面粉存储动态。二是定期对外县存储企业进行面粉质量现场抽检、仓储设施运行状况评估、出入库记录查验等,确保实际存储情况与上报信息一致,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