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热用户:
为规范城市供热管理,保障热用户合法权益,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及2026-2027供暖季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热用户停暖、通暖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接入县城集中供热系统符合暖气报停条件的居民及非居民热用户(需整户停暖,不支持单室/部分区域停暖)。
二、办理时间
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15日
逾期未提交停暖申请的,视为正常用暖,需按规定缴纳全额热费。
计划新接入县城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老建筑也在该时间段内集中办理,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办理本采暖季不予供热。需要接入县城集中供热一网的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一网接头施工,9月份一旦注水后不再允许接入。
三、办理条件
1.具备分户供热条件的热用户,可以在办理期限内向供热单位申请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不同意暂停供热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热用户不得申请暂停供热:
(一)不具备分户供热条件;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热用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用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
2.办理停热的热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四、所需材料
(一)居民用户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
3.若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主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非居民用户(单位、商铺等)及新建建筑企业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仅针对商铺);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单位盖章);
5.新建建筑供暖平面图(仅针对新建建筑企业)。
五、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用户将暖气报停材料直接提交到所在片区热力公司。
2.材料审核:供热公司对热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供热系统条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无法受理需及时向热用户反馈,并解释原因。
3.现场确认:供热公司于管网注水前对入户阀门的断开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无误现场贴封条拍照后即办理完成。
六、注意事项
1.符合办理报停条件的房屋,需办理报停手续。采暖费计费对房不对人,是否收费不以房屋是否装修、是否住人为标准,而是以房屋是否实际供热、是否办理报停手续为标准。
2.报停手续为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办理,以便双方核对信息、明确责任,供暖出现突发事件可及时联系用户,防止造成用户损失。
3.办理停暖须为整个采暖季,原则上中途不得恢复。确需恢复供暖的必须征得热力公司同意并补交相应采暖费,如用户擅自通暖的按违规用热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连带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办理地点和咨询监督
吉木萨尔县双源热力有限公司(原鸿顺热力、庭州热力、鸿达热力片区)停暖办理地址:吉木萨尔县城南工业园区北庭热力公司办公楼2楼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6948006。
昌吉天润热力有限公司停暖办理地址:修造厂巷天润热力公司二楼,咨询电话:13689959799。
住建局监督电话:0994-836635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