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充分挖掘好、保护好吉木萨尔县丰富的历史文物资源,丰富和充实吉木萨尔县博物馆藏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历代体现吉木萨尔县地区与中原文化融合的文物及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 古代史类: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收藏品,包括石器、玉器、瓷器、钱币、陶器、青铜器等。重点以唐代至明代相关的藏品为主。
1.陶瓷器:陶器(罐、盘、壶、瓶等)、三彩器(彩绘陶俑、生活用具、建筑模型等),特别是与北庭大都护府相关或有西域特色的器具。
2.金属器:铜器(如具有唐代典型工艺的铜镜、带饰等)、金银器(首饰、器皿等)、铁器(历代屯田戍边与手工业的铁制农具、工具等)。
3.玉器、石器:各类玉器(玉佩、玉簪等玉饰);石器(碑刻、墓志、建筑构件、石刻造像等)。
4.货币:开元通宝、乾元重宝等唐代流通货币,以及吉木萨尔地区受历代影响铸造的货币。
5.纸质类:历代书画作品、古籍善本、边疆治理的文献(地图、公文),尤其反映吉木萨尔县唐代艺术风格与社会生活的书画真迹或摹本等。
(二)革命史类:反映吉木萨尔县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实物和资料。
(三)当代史类: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吉木萨尔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他反映吉木萨尔县历史、文化的实物和资料。
(四)其他文物遗存:能体现吉木萨尔县历代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类遗物。如吉木萨尔县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牌匾及相关文字资料、民俗器物(生活用具、手工艺品、民族服饰)、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藏品等。
二、征集要求
1. 来源合法:文物所有者需确保收藏品来源传承有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来源不明、所有权存在争议的文物,博物馆不予接收。
2. 文物状况:文物应尽量保持原状,无严重损坏或经过不当修复。如有修复情况,需提供详细的修复信息。文物的完整性、保存状况等将作为评估收藏价值的重要因素。
三、征集方式
1.个人或单位捐赠:吉木萨尔县博物馆将对捐赠人发放捐赠证明书。
2.代管代展:特别珍贵且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吉木萨尔县博物馆将代管代展,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
3.有偿购买:经专家鉴定后,对有收藏价值的藏品,采取有偿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吉木萨尔县博物馆
2.联系人:刘雯联系电话:15026171532
美丽丹 联系电话:15209948703
六、地址
吉木萨尔县博物馆(孚远路6号)
吉木萨尔县博物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文物征集工作,如您手中有符合征集范围的文物,或了解相关文物线索,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吉木萨尔县博物馆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