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昌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建[2023]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98万元,支出列【2140106】功能科目“公路养护”198万元。
此次下达资金列为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的管理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不得更改资金用途,加快执行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请你单位在直达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为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并做好项目绩效及信息公开工作。
吉木萨尔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