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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天然气、供热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4-04-01 19:04:14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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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天然气、供热价格表

一、城市自来水供水价格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民用生活用水

2.1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饮服、基建用水

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桑拿、足浴、汽车用水

10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绿化、消防用水

1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的绿化用水,定额内执行3.16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吉县发改[2023]147号

公厕用水

免费公厕用水价格2.1元/立方米,收费公厕用水价格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二、天然气

居民用气

2.14

发改委【2015】1070号

工商业生产、经营用气

2.88

发改委【2015】1070号

汽车加气、CNG用气

价格随时浮动,不固定


三、暖气费

暖气收费标准(建筑面积)

2022年新调整的供热价格为(县发改委调整的):居民供热价格为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23元/平方米。

吉县发改[2022]208 号

四、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费

1.1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工业、商业、基建污水处理费

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饮食服务业污水处理费

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桑拿、足浴、洗车污水处理费

5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公厕污水处理费

免费公厕用水价格1.1元/立方米,收费公厕用水价格2.3元/立方米

吉县发改价格[2020]1号

五、垃圾清运费

城市居民垃圾清运费

1.2元/人/月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清运费

2.5元/人/月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商业单位清运费

商业用房按面积收取,餐厅、菜店、活鸡销售点0.8元/平方米/月;商业网点0.6元/平方米/月;舞厅、宾馆、招待所0.4元/平方米/月;其他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临时摊点清运费(4平方米以内)

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

公共场所清运费(按使用面积)

协商收取

吉发改收费〔2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