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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监督渠道
发布时间:2025-05-09 16:01:18 来源: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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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

二、补贴范围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储饲料、首着等特定作物。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耕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首着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首着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退料还林、还单(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料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5.地块的保苗率达不到60%、不用于收获,对粮食安全没有贡献的不给子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拼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麟地,每亩补贴220元;对种植春小变的耕地,每亩补贴 115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补齐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缺口后,实施小麦种植一次性补贴,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 1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四、补贴程序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每块耕地补贴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公示。县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县财政局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咨询电话

0994-6735087

六、受理单位

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

七、联系方式

0994-6735087